
10月11日,第六次干细胞治疗技术安全性评估专家座谈会在京召开。国家卫生计生委刘谦副主任到会并作重要讲话。会议修改了《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》和《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,修改后的《管理办法》明确了以基地为干细胞临床试验的第一责任人,试验须经基地立项,在国家干细胞临床指导小组备案后方可开展。修改后的《管理办法》和《实施细则》正在向各司局和专家委员会征求意见。
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、医政医管局、法规司、国家食药监总局注册司派人到会。


| 友情链接: |
鲁公网安备37020602000137号
鲁ICP备09045683号-1
网站建设:青岛博采网络
